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环境执法专业化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1-12 14:27: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环办〔2013〕38号),加快推进全国环保人才工程建设,按照《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4〕19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效能,加快推进执法领域专业性、技术型人才的培养,经研究,我部将联合西尔环境教育举办2015年第二期环境执法专业化人才培训班,培养环境监察专业化人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15年11月16日-24日(11月16日报到)。
(二)地点: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见龙巷15号电话:0851-85401527)
二、培训对象
各省级环保部门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自主推荐。推荐对象需要在环境执法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环保、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本次培训将采取结构化研讨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结构化研讨将围绕环境执法领域的重点及难点问题设立研讨主题(见附件2)。
课堂教学内容涵盖执法专业技能及素质拓展类课程。
四、有关要求(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统一组织报名,于2015年11月12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件发送至联系人。
(二)请参训人员根据所选研讨主题准备相关材料,便于培训期间的讨论。
(三)参训人员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西尔环境教育承担。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四)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需接受考核并按要求完成结业。培训通过者可入选环境监察师资库,担任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讲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郑慤
电话: (010)66556435(二)西尔环境教育 杨君 朱炯
电话:(010)64097088转858/18001601172
电子邮箱: zhujiong@cet.net.cn(三)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桂星(副处长)
电话: (0851)85401527
附件:1./webpic/W0201511/W020151111/W020151111568538994047.pdf2015年环境执法专业化人才培训班第二期名额分配表
2./webpic/W0201511/W020151111/W020151111568539056710.doc2015年环境执法专业化人才培训班第二期培训推荐表
3./webpic/W0201511/W020151111/W020151111568539091569.pdf2015年环境执法专业化人才培训班第二期日程
4./webpic/W0201511/W020151111/W020151111568539117552.pdf乘车路线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4日
抄送:西尔环境教育,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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