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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重庆试点分级诊疗?50种常见病不用再往大医院跑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2-09 05:10:59

  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高血压、糖尿病等首批50种基层首诊试点病种公布。 到2017年,30万以上人口的试点区县(自治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县。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初步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就医首选基层

  

  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逐步实现从全科到专业化的医疗过程,其内涵包括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在分级诊疗模式下,患者就医次序为:患者首诊到基层医疗机构由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完成必要的诊疗,如果患者病情超出其诊疗能力,则由全科医生将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接受上级专科医生进一步诊疗;患者疾病进入稳定期后,再由上级专科医生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患者如果需要急诊服务,可以直接前往大医院寻求诊疗服务。

  分级诊疗就是要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理想就医格局。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意见》中,首批选择了高血压、糖尿病、鼻窦炎等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还将适时扩大病种范围。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一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慢性病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护理和维持治疗服务。

  《意见》要求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开展编制“县管乡用”和医师轮流派驻制度试点,探索医师区域注册,形成有利于上级医疗机构医生到下级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多点执业的政策环境,促进管理、技术、人才向基层下沉。

  此外,还将加快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市级和部分区县三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积极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 优先选择基本药物

  

  《意见》要求,引导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签约首诊医院。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基层医疗机构10%的非基本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门诊用药。各区县(自治县)要将所属二级以上医院药品纳入集中采购,制定药品采购清单时要兼顾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据悉,重庆在分级诊疗试点过程中,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将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基本药物目录外的医保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此外,还将完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意见》指出,上级医疗机构要在挂号、检查、住院等方面为转诊患者提供便捷优质服务,逐年增加基层医疗机构转诊预约号源,到2017年不低于20%,转诊和预约挂号的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

  到2017年,重庆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30万以上人口的试点区县(自治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县。

  

  下月开始,重庆居民医保可享受定点报销!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本人普通门诊的定点机构,可享受每年50元定点门诊报销限额,加上原本的普通门诊定额包干80元,参保人员一年最多可享受130元的门诊报销限额。

  来源:重庆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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