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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检察院:运用公诉舞台警示交通安全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2-23 21:06:33

  新华网西宁12月23日电(高睿 王红玲)“停三分,旅途千里平安至,抢一秒,车祸飞来痛苦生”。“驾车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司机一杯酒,亲人几多愁”……在庄严的法庭上,安全文明出行的警言警句时常在交通肇事案、危险驾驶案开庭审理中被公诉人提及,不仅使受审的被告人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后果,也使旁听群众受到了生动的法律教育。

  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员的增多,引发的交通肇事案和危险驾驶案也在增加。据统计,2015年,仅大通县检察院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此二类案件共82件83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1.6%,而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原因造成的人员死亡、伤亡比较突出。而无证低龄驾驶、夜间行驶仍是马路“杀手”之一。

  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车辆运行的安全性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从人的教育、提高车辆的安全性、不断改善道路条件和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来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前提下,利用办案分析原因,针对个案特点,在出庭支持公诉中充分运用公诉舞台,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倡导安全文明出行,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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