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丨定了!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胎,都是合法的!!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2-28 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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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终结!
今(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明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从“只生一个好”转向鼓励生育两个孩子。
一孩二孩都可延长生育假、独生子女父母继续奖励、保留失独家庭扶助……与21日提交的草案相比,今日通过的修正案还有哪些重大修改呢?

1一孩、二孩都可延长产假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原本的人口计生法规定,晚婚晚育可以享受相应的延长休假或其他福利待遇,修正案草案取消了这一条,要求按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即生育两孩)生育子女的夫妻,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但在最终通过的修正案中,该表述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委员会在修法说明中指出,修改这一条的原因是“有些常委会委员、代表提出,这一规定不够清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换言之,这一修改可以理解为,生育一个子女,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婚姻法)的,同样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此外,原法规定的“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也被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对应的“实施假节育手术”法律责任也相应删除。

2独生子女父母仍获奖励

表决获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案明确,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失独家庭获扶助继续保留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在“一孩政策”实行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仍旧继续享有各类合法的奖励。特别是其中“失独”的那部分家庭,仍旧按规定获得扶助。
但从条例表述来看,新法生效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成为历史。没有光荣证的夫妻,如果生育一孩,且孩子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也无法像“老人”一样再获得国家的特别扶助。
4未涉及”代孕“条款
与草案相比,修正案删除了“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条款。有意见提出,本条规定与全面实施二孩没有直接关系,有些问题还需论证。

终于要步入二胎时代了,有条件的赶紧加油,没条件的创造条件为家族添丁吧!!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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