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非正常死亡不能含糊回应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1-16 04:05:38
文老宋(资深时事评论员)
近期发生多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了舆论的耸动。有媒体梳理发现,从10月23日至11月9日,17天以来,国信证券总裁陈鸿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兼党组书记林某某、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王品刚等至少7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当然,很快有人发现11月6日,因抑郁在家中自缢身亡的辽宁省锦州监狱副监狱长王洪博,不在这个名单内。官员非正常死亡已经有8人了,但公众有理由相信这仍是个不完全的统计数据。
官员非正常死亡成为热议话题,有好事者还发现官员非正常死亡选择的地点和死亡方式不一而足,比如在办公场所、住处、酒店、江河等选择跳楼、自缢、投水等。但更多的公众纳罕的是,短短17天内就有8名官员非正常死亡是不是太多太密集了?不管怎么说,生命逝去总是令人惋惜的,何况还是非正常死亡。因此,17天内有8名官员非正常死亡,说太多太密集也不为过,但有人经过对比后发现,这个数据并不那么难以理解。我国2009年至2011年年平均自杀率大概是每10万人中有9.8人,而以我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千万级的数量来看,官员群体每年的自杀人数当在千人左右,平均每3天1人,再考虑到非正常死亡8名官员中,有的也不一定是自杀,可能是意外,那么,“17天内就有8名官员非正常死亡”,也就不那么可怕了。当然,上千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把基层办事员等工作人员算在内的,将这些人笼统地称为官员,并不符合公众的认知。何况17天内非正常死亡的8名官员官职都在处级以上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17天内有8名官员非正常死亡确实有些密集了。
而且官员的死亡特别是非正常死亡,跟普通公众的非正常死亡引起的关注程度又是不一样的。这并不是说生命不平等,而是官员的非正常死亡更容易被传播被议论,而且容易引发公众的猜想。比如,在反腐的形势下,官员非正常死亡更多被推定为“畏罪自杀”。在对官员非正常死亡的猜测中,还会分成不同类型,如“丢卒保帅”换取同党安全,比如“舍己保家”换取巨额财产不被追查,等等。公众的这种推定对不对呢?只能说是符合合理的想象,但不一定准确。因为有的官员非正常死亡并非畏罪自杀,而是工作压力大或者感情纠纷等而选择寻短见,有的官员非正常死亡干脆不是自杀,而是纯属意外。所以,简单地说官员非正常死亡就是“畏罪自杀”,是不严谨也不厚道的。
当然,公众对官员非正常死亡想象力“丰富”,也不能简单地归为“脑洞大开”,因为促使公众有此想法的,还与当地官方做法有关。有的对官员非正常死亡的信息披露不够及时甚至三缄其口,有的信息披露算是及时,但因为比较含糊甚至可疑,也让舆论议论四起。比如,柳州市长肖文荪溺亡的原因,目前仍是迷雾重重。面对媒体追问,柳州相关部门称正在努力调查中,他们对调查的具体情况和进度暂时还不清楚。而官方披露的吉林省蛟河市公安局局长郝壮“擦玻璃时失足坠亡”,也让公众疑窦顿生。在冰天雪地里,一位局长亲自擦玻璃不是没可能,但可能性也太低了吧。
官员非正常死亡不是小事更不是私事,也属于公众知情权的一部分,因此,有关方面不能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必须及时准确地给公众一个交代,这既是对公众,也是对非正常死亡官员本人及其亲属负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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