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重症患者 有望重获新生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1-21 07:16:39
本报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蒋巧玲
本报讯
“他还年轻,我们希望他的生命在其他人身上得到延续!”昨日下午,晋江市医院重症加护病房内,来自广东罗定市的邓女士忍着悲痛,在《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下名字,自愿捐献丈夫的器官。据悉,这是晋江第三例器官捐献。
邓女士的丈夫黎某金今年40多岁,是一名厨师。“他一人在外,我们经常电话联系。”邓女士没想到,此次夫妻相见,丈夫已经无法听到她的呼唤。
11月7日,黎某金来到晋江,供职于市区一家酒店。16日晚,他和同事一起外出喝酒,次日凌晨3时许,他们一起坐摩托车回家。不想,经过市标附近路段时,坐在摩托车后座的黎某金被甩出,摔倒在路上。
参与急救的医生介绍,事发后,黎某金已处于昏迷状态,尽管医院方面全力戗救,但还是回天乏力。19日,黎某金被正式确诊为脑死亡,只能用药品和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维持生命。
“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也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没想到这次来到晋江才十天就发生了意外。”邓女士说,如果丈夫的器官能够救活更多人,对家属来说也是一种寄托和安慰。
昨晚,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专家对黎某金病情进行评估,他的肝脏和一对肾脏可以移植。如果一切顺利,黎某金的器官将能挽救三名重症患者的生命。
“家属将亲人的器官捐献出来,挽救他人生命,是另一种生命的延续。”晋江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将为黎某金家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对其大爱善举致以崇高的敬意。
据悉,目前,晋江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仅8人,遗体捐赠登记志愿者仅25人。
器官捐献流程
1.医院兼职协调员发现潜在捐献者,如果直系家属同意,则帮忙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2.经院内会诊、医学专家复核,确认捐献者病情确不可逆,经医院伦理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送捐献办,将资料录入系统。
3.当捐献者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献状态时,在救治医院两名以上医生确认并宣布死亡后,由获取小组进行人体器官获取并保存。
4.完成捐献后,由医院恢复捐献者遗体原貌。
作者:胡志法 蒋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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