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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律依据的证明 一律取消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2-01 05:00:13

  据新华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通知》提出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是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

  四是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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